杭州市余杭高级中学

优秀电管员评选办法

200531日)

第一条  为落实《余杭高级中学教室多媒体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提高教室多媒体设备的有序化、安全化、质量化管理,表彰在教室多媒体设备管理中工作出色的电管员,特制订本评选办法。

第二条  优秀电管员的条件:

1.有强烈的责任意识,严格履行《班级电管员职责》,尽心尽职地管理好本班的电教设备和仪器。

2.按时参加学校的电管员会议,认真听取、记录并落实会议要求。

3.学会电教设备的使用方法(如视频的切换,遥控器的使用等),学会简单的故障排查,(电源插座是否打开,RGB线是否插上,幕布电源插头是否松动等)。

4.及时地上报多媒体设备故障问题,属人为造成的,能如实清楚说明损坏过程和原因。

5.爱护电教设备,下课后,及时关闭投影机并收起幕布,关闭电源。

6.能阻止非任课老师在场情况下随意使用电教设备的行为,阻止同学在专用设备插座上充电或连接其他用电设备。

7.保持控制柜内清洁,不随意堆放其他物品。

8.能根据要求,实事求是填写《中学电化教育登记簿》,学期结束交教科信息处存档。

第三条  评选优秀电管员的程序:

1.推荐:具备优秀电管员条件的,可以自荐、班级(班主任)推荐、任课教师推荐、学校多媒体管理员推荐,推荐应填写《优秀电管员推荐表》。

2.评选:由教科信息处对《优秀电管员推荐表》进行书面审查,并进行必要的调查,推荐情况属实的,可以初定为优秀电管员。

3.确认:由教科信息处将初定意见提交学校行政会议讨论,行政会议讨论通过的,即确认为优秀电管员。

第四条  经审定为优秀电管员的,学校颁发《优秀电管员证书》,并奖励综合实践3个学分。一学年多媒体设备完好无损的,还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
第五条  优秀电管员一学年评定一次,每年6月中旬进行。

第六条  本办法自200491日起施行。